本同意書旨在說明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內湖校區(以下簡稱本校)將如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表單所取得之個人資料。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書時,表示您已詳閱、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全部內容及其後修訂規定。
一、基本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(一)本校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係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相關法令規定,並依據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辦理。
(二)請您於填寫時提供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之個人資料。
(三)本校因執行業務所需,得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包括: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畢業系所與年度、生日、服務單位、聯絡方式及銀行帳戶相關資料等。
(四)如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通知本校更正,以維持其正確性及完整性。
(五)如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資料,可能影響您相關權益之行使或受理結果。
(六)您得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行使以下權利:請求查詢或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、請求刪除。
惟若本校基於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得拒絕之。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參考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之個資保護聯絡窗口與本校聯繫。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(一)本校為辦理校務行政、校友聯繫、捐款及募款業務,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(二)如日後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與原蒐集目的不同,本校將另行徵得您的書面同意。
(三)利用期間:永久保存;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臺灣地區;利用對象:本校相關業務承辦人及合作金融機構。
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本校將善盡保護個人資料之責任,若有遭侵害情事,將依情況通知您。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時,即視為接受完整條款。
本校保留隨時修訂本同意書內容之權利。
任何建議與資訊,除條款明確規定,不構成其他保證。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如有爭議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